【仙外伯乐】法治进校园 学法护青春——栖霞区法院陈洁院长走进校园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宣讲

浏览数量:8     作者:南京市伯乐中学     发布时间: 2026-03-16      来源:本站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12日下午,我校举行了“青春向阳,与法同行”法治主题教育讲座。活动特邀栖霞区人民法院陈洁院长为八年级部分师生们带来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校长王大军、副校长王芳、陈刚,德育处成员及班主任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0ae3b9b709ffa7caa5635cd916d26175.jpg

活动伊始,举行简朴而庄重的聘任仪式。王大军校长代表学校向陈洁院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正式聘任陈洁院长为我校法治副校长。此次聘任将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依托专业法治力量,助力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094c09adb337b7a1b268ecb35fd7b28f.jpg

随后,陈洁院长以“青春向阳 与法同行”为主题展开宣讲。她立足青少年认知特点,围绕“什么是法”“校园欺凌的识别与防范”“不良行为的危害与矫正”等,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讲座中,陈院长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以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式、特点以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针对青少年常见的不良行为习惯进行警示教育。一件件发人深省的案例、一句句语重心长的叮嘱,不仅为在场师生丰盈了法律知识储备,更引导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律是行为的底线,更是青春的铠甲”。

cd6f77c8ccd8a80e0a695e5b0123c16c.jpg
41ecb9d28183409bc071a8898d5a4829.jpg
a21af2be21c4c79bd210e6db0a9de549.jpg

整场讲座内容充实、贴近实际,既有理论高度,又具实践指导意义。此次讲座是我校法治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一环,未来将持续创新形式,联动多方力量,推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助力仙外伯乐学子在法治阳光下向阳而生、逐光而行,让文明守纪、遵纪守法成为仙外伯乐学子的闪亮名片。

此次活动感谢班主任:陈阳、王夕颜、廖芬芬、张振老师共同组织各班级学生到场聆听学习。





图文:张雪莲

一审:王  芳

二审:王大军

终审:沈方晓


办公平台


地址:南京市和燕路438号  邮编:210038
苏ICP备10210952号  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666号12

版权所有:南京市伯乐中学